返回资讯中心

全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启动:三年聚焦规范与医育结合

2026-08-06新闻动态来源: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5/content_7024059.htm

解读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全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计生协联合启动全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2025-2027年),明确到2027年底托育服务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备案率明显提高、医育结合深度推进。行动每年按“全面自评—指导整改—总结提升”程序推进,重点任务涵盖质量自评、规范服务、落实制度、医育结合、队伍建设、综合监管与社会宣传。

文件要点:三年行动明确目标与重点任务

2025年5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5〕198号),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通知提出,到2027年底,托育服务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托育服务机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备案率明显提高,医育结合深度推进,托育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围绕这一目标,文件部署了七项重点任务:开展质量自评、规范托育服务、落实制度规范、推进医育结合、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综合监管、强化社会宣传。

其中,质量自评要求托育服务机构对照自评参考查找不足;规范服务强调落实登记备案、人员管理、保育照护、营养喂养、消防安全等标准;制度规范要求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医育结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面向托育机构开展订单签约,提供儿童保健、膳食营养、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综合监管则提出探索数字化智慧化监管等机制。

对机构意味着什么:自评整改成为年度常规动作

行动自2025年起实施,每年按“全面自评—指导整改—总结提升”程序推进。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计生协将指导辖区内所有托育服务机构开展自评,每年上半年完成;机构需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自评及整改情况,县级部门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机构依法处置;省级部门每年12月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总结。

这意味着,托育服务机构将进入“年年自评、动态整改”的常态化周期。自评与整改记录、备案信息、人员资质、医育结合开展情况等,都可能成为主管部门评估机构质量的重要依据。机构需要建立完整的运营档案,并确保各项数据可追溯、可核查。

文件特别强调“数字化智慧化监管”是完善综合监管的探索方向之一。对机构而言,提前将备案管理、人员信息、保育记录、健康档案等核心数据线上化、规范化,有助于在自评与监管检查中高效响应,也便于对接主管部门的数据报送要求。

需要准备什么:从制度到数据,信息化支撑成关键

面对三年行动,托育机构可从三方面着手准备:一是对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核查托位配置、保育人员资质、设施设备与安全生产条件,补齐短板;二是建立内部质量自评机制,将自评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改台账,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借助信息化工具,实现运营数据的系统化留存与上报。

在医育结合方面,机构可主动对接属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将儿童保健、膳食营养、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纳入日常照护流程。妇幼保健机构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也将成为质量评估的重要维度。

优必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深耕智慧托育领域,其城市级监管平台与机构运营系统覆盖备案管理、质量评估、医育结合、数据驾驶舱等场景,可帮助主管部门实现“一屏统览、一网统管”,也可支持机构完成自评整改与数据上报的线上化。相关能力已在长沙、泸州、佳木斯等20余个城市的项目中得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