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务相关的国家与地方政策、法规与标准解读,涵盖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管理规范、地方性服务标准、机构备案与白名单制度、用人单位办托与托位奖补等支持政策。
已注册登记的托育机构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备案,托育机构应当建立收托婴幼儿信息管理制度,及时采集、更新,定期向备案机关报送。
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0~3岁)第一章 总则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指
为积极适应“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加强职工子女托育托管服务工作,促进用人单位妥善解决职工后顾之忧,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总工会出台《关于鼓励推动用人单位加强职工子女托育托管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普惠托育托管单位,市总工会将每年择优选取一批,分别给予5000-10000元的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并择优推荐省级以上工会评先评优。
3岁以前的孩子谁来带?这是困扰不少家长的问题。 2021年,杭州市在全国首创“婴幼儿成长驿站”这一服务载体,打造15分钟婴幼儿照护服务圈,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
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下一步重点举措汇报,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
为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管理,现将绍兴市托育机构“白名单”予以公布,便于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推动绍兴市托育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